⒈ 舊時(shí)為壓倒犯人的氣焰,用棍棒打剛抓到或解到的犯人的腿或臀,叫“打殺威棒”
例先皇太祖武德皇帝圣旨事例,但凡新入流配的人,須先吃一百殺威棒。——《水滸傳》
英awing rod;
⒈ 舊時(shí)犯人收監(jiān)前,常先施以棒打,使其懾服,稱“殺威棒”。
引元 關(guān)漢卿 《蝴蝶夢》第三折:“別過枷梢來,打三下殺威棒。”
元 李致遠(yuǎn) 《還牢末》第二折:“舊規(guī)犯人入牢,先吃三十殺威棒。”
《水滸傳》第九回:“太祖武德皇帝 留下舊制:新入配軍須吃一百殺威棒。”
⒉ 泛指逼人懾服的毆打。
引元 關(guān)漢卿 《救風(fēng)塵》第一折:“當(dāng)初 趙 家姐姐勸我不聽,果然進(jìn)的門來,打了我五十殺威棒。”
《醒世恒言·杜子春三入長安》:“説聲未畢, 韋氏 已到,按在地上,先打三百殺威棒。”
亦稱“殺威棍”。 元 高文秀 《黑旋風(fēng)》第三折:“牢子云:‘入牢先吃三十殺威棍。’”
《說唐》第七回:“凡有解到罪人,先打一百殺威棍,十人解進(jìn),九死一生。”
沈從文 《新與舊》:“尤其是那四十下殺威棍,對于一個(gè)劊子手似乎更有意義。”
⒈ 一種刑罰。古代犯人收監(jiān)前,先施以杖刑,意在挫其兇燄,使之懾服,稱為「殺威棒」。
引元·李致遠(yuǎn)《還牢末·第二折》:「舊規(guī),犯人入牢,先吃三十殺威棒。」
《醒世恒言·卷三七·杜子春三入長安》:「說聲未畢,韋氏已到,按在地上,先打三百殺威棒,打得個(gè)皮開肉綻,鮮血迸流。」